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1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2022)》第十六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27 号《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通过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3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3,72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987,969.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
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18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元)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188,889,798.10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募集资金
(2)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149,218.89
(3)理财产品收益 1,699,270.19
(4)理财产品赎回 219,000,000.00
(5)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元)
小计 226,848,489.08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69,729,655.33
(2)置换先期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
(3)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支出 79,000,000.00
(4)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638,517.52
小计 264,368,172.85
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151,370,114.33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前年度各募投项目投入 81,738,253.52 元,本年度投入
169,729,655.3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51,467,908.8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订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 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 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 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 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的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基集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 一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电基集成、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 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度,公司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 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原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2022年1月28 日,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4日,公司、子公司电基集成及广 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上述重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 币元):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存储 账户类别 账号 年末募集资金
银行名称 专户余额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非预算单位专 8110501013801572018/ 52,580,310.75
公司无锡城西支行 用存款账户 8110501032301875083
上海浦东发展银 非预算单位专 84010078801400001112/
本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用存款账户 84010076801000001207 73,163,047.62
无锡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 非预算单位专
本公司 限公司无锡滨湖 用存款账户 78030122000257045 0.00
支行
电基集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非预算单位专 8110501011501571899/8 25,626,755.96
公司无锡城西支行 用存款账户 110501031901875978
合计 151,370,114.33
注:
1 、 公 司 开 立 在 宁 波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无 锡 滨 湖 支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78030122000257045 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注销。
2、除上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外,公司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购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594 期(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因此,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期末剩余总额
为 191,370,114.33 元。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1,467,908.85元,其中:本年度投入169,729,655.33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33.7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超低能耗高可靠性半导体功率器件研 20,000.00 2,681.58
发升级及产业化
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 20,000.00 1,848.98
研发中心建设 4,898.80 403.21
合计 44,898.80 4,933.77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1878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发布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6日从宁波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403.21万、于2020年11月5日从浦发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2,681.58万元、于2020年11月5日从中信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1,848.98万元,共计4,933.77万元,用以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2.3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