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0-01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2.92 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委托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9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 2.92 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对本
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2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新洁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30 万股,发行价格
为 19.9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372.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73.50 万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98.80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新洁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18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城西支行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 2020年 9月 2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洁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超低能耗高可靠性半导体功率器件研 48,118.04 20,000.00
发升级及产业化
2 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 32,014.90 20,000.00
3 碳化硅宽禁带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及 11,419.27 -
产业化
4 研发中心建设 5,501.86 4,898.80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
合计 102,054.07 44,898.80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9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地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9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 2.92 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9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且该 2.92 亿元额度可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9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92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