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7004404
发证时间:2023年12月7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至2025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