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 9 月 4 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董事、副总经理王春燕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独立董事 ATULDALAKOTI 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
袁新文(主任委员)、项思英、王春燕
调整后:
袁新文(主任委员)、项思英、ATUL DALAKOTI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