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潍坊
开发区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135 天(挂钩
汇率看跌)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13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 4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1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63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770,9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华
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18 号)验证确认。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万
元)
交通银行潍 银行结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 1.85%~ 34.21~
坊开发区支 构性存 期型结构性存款135天 5,000.00 3.40% 62.88
行 款 (挂钩汇率看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
135天 动收益 - - - 否
型
该笔理财购买金额为 5,000.00 万元,该笔资金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07001229200399660)划转至公司在交通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开立的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135 天(挂钩汇率看跌)
产品代码 2699216196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挂钩标的 EUR/USD 汇率中间价(以彭博 BFIX 页面公布的数据为准)
产品到期日当日到账。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成功认购产品的,银行向投
本金与收益支付 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向投资者支
付应得收益。
产品期限 135 天(不含产品到期日或产品提前终止日,如遇产品提前终止,或产
品成立日及/或产品到期日调整,则产品期限由实际期限决定。)
起息日 2021 年 9 月 27 日
到期日 2022 年 2 月 9 日
计息天数 135 天
认购金额 5,000.00 万元
合同日期 2021 年 9 月 24 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产品协议项下挂钩标的为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产品收益的最终表现与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挂钩。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条件。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28)(经办
行:潍坊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为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224,829,487.79 2,244,494,782.06
负债总额 465,195,688.80 465,368,944.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59,633,798.99 1,779,125,837.85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半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954,287.34 102,467,867.07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587,408,488.50 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50,000,000.0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8.5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虽投资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万元(含 4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结构性存款 5,000.00 5,000.00 35.92 0.00
2 银行结构性存款 3,000.00 3,000.00 7.03 0.00
3 银行结构性存款 7,000.00 7,000.00 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