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就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42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7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63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770,9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华
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18 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721,878.9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6,048,067.49元(含期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净额5,999,040.73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92,000,000.00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264,048,067.4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币种 银行账户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 人民币 1607001229200366686 40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人民币 536902000510505 145,705,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人民币 377010100100982505 5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人民币 1105020119000750202 80,01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人民币 1105020119000750326 10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人民币 1105020119000750601 37,336,000.00
合 计 813,051,000.00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1、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序号 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项目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
1 份有限公司潍坊 1607001229200366686 能制造项目 51,180,201.00
东关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 536902000510505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 95,674,001.09
限公司潍坊分行 能制造项目
3 兴业银行股份有 377010100100982505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 121,494.61
限公司潍坊分行 能制造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
4 份有限公司常州 1105020119000750202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79,941,613.75
分行
序号 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项目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
5 份有限公司常州 1105020119000750326 偿还银行贷款 已注销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6 份有限公司常州 1105020119000750601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7,130,757.04
分行
合计 264,048,067.49
注: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326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并于2020年11月3日销户。
2、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序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余额
号 (万元)
兴业银行股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
1 份有限公司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 结构性存 2021/3/31 2021/8/31 5,000.00
潍坊分行 品编号: 款
CC37210329002)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银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2 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 结构性存 2021/4/29 2021/7/29 10,000.00
公司潍坊东 型 2021 年第 121 期 B 款
关支行 款 ( 产 品 代 码 :
21ZH121B)
兴业银行股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 结构性存
3 份有限公司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代 款 2021/6/8 2021/9/8 4,200.00
潍坊分行 码:CC37210604000)
合计 19,2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531,887.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金额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3-00397号),截至2020年8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0,531,887.41元。经审核后的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投入时间 备注
1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 189,767,642.15 2018 年 5 月 22 日
目 – 2020年8月1日
2 审计费 566,037.72
3 发行手续费 198,207.54
合 计 190,531,887.41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全部完成置换。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18,076,101.20元,已全部置换完成。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