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新项目名称: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额
75,000.00万元,可形成年产10万台套高端系列中重型发动机缸体、缸盖的生产能力)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1、公司拟将“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调减 27,000.00
万元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原“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由57,942.49万元调整为30,942.49万元。
2、公司拟计划终止“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7,994.13万元(以上金额为截至2021年8月20日的项目余额,未经审计)全部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若本公告披露之日至股东大会审批同意之日期间,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也将一并投入到“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工作后续由企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和战略规划另行组织开展。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
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效益时间为2022年12月;二期工程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效益时间为2024年1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1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63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770,9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华
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18 号)验证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规模 募集资 金投入
(万元) (万元)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
1 项目 60,080.00 57,942.49
2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8,001.00 8,001.00
3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733.60 3,733.60
4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合计 81,814.60 79,677.0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60,800.00 万元,其中建设期投资 45,620.00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 14,46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投入 57,942.49 万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已累计投入 25,007.97 万元(以上金额未经审计)。该项目一期工程
已于 2019 年 12 月(缸体线)、2020 年 1 月(缸盖线)投产运行;该项目二期工
程建设正在推进中,综合楼、试验中心尚未开始投入。
通过生产线优化、工艺提升,经审慎评估和论证,目前已形成项目规划的年产 10 万台套中重型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柔性化生产能力。
2、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8,001.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投入 8,001.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已累计投入 108.95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7,994.13 万元
(以上金额未经审计)。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拟将“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调减 27,000.00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由 57,942.49 万元调整为 30,942.49 万元,将“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变更调减的 27,000.00 万元,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公司拟计划终止该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 7,994.13 万元(以上金额为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的项目余额,未经审计)全部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
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若本公告披露之日至股东大会审批同意之日期间,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也将一并投入到“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工作后续由企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和战略规划另行组织开展。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该项目一期工程已于 2019 年 12 月(缸体线)、2020 年 1 月(缸盖线)投
产运行;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在推进过程中。通过生产线优化、工艺提升,经审慎评估和论证,目前已形成项目规划的年产 10 万台套中重型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柔性化生产能力。
公司在保证项目二期工程建设以及项目后期款项支付的前提下,对于该项目剩余工程综合楼、试验中心等建设内容,因属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部分,公司拟决定不再投入,同时为更好的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调减 27,000.00 万元投入到“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二)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原计划主要是针对非道路柴油发动机国四及以上排放需求而进行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主要采用排放测试台架、排放设备、性能台架、
高温测试台架、噪声测试台、振动测试台等研发及辅助设备对现有技术中心进行升级。原项目不会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本次变更主要基于如下理由:(1)目前非道路柴油发动机国家排放标准为
国三标准,国四排放标准原计划执行时间是 2020 年 12 月 1 日,现推迟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暂未有明确计划;公司现有技术中心目前已可满足国三、国四排放需求。(2)鉴于公司零部件所处的重卡、轻卡行业市场发展前景较好,公司后期研发方向将侧重于零部件、关键材料、先进工艺等方面。(3)本次变更投入的“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是公司布局的高端柴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项目,适配 50%热效率高端柴油发动机,目前项目建设更为紧迫,公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项目可更快的产生经济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4)公司技术中心升级工作后续由企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和战略规划另行组织开展,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
四、新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项目实施主体: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以东、穆响路以北
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智能制造生产车间及能源中心、油品库、固废库、等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高端大马力系列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智能化柔性生产线,形成年产 10 万台套缸体和缸盖生产能力,其中:一期工程规划产能 5万台套,二期工程规划产能 10 万台套。
5、项目投资金额:75,0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已用自有
资金投入 22,486.67 万元(以上金额未经审计),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4,892.05 万元,不足部分仍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具体投资情况:
序号 工程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序号 工程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一 建设投资 67,000 89.33
1 建筑工程 18,045 24.06
2 工艺设备 45,000 60.00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12 2.02
4 基本预备费 1,533 2.04
5 建设期利息 910 1.21
二 铺底流动资金 8,000 10.67
合计 75,000 100.00
6、项目建设时间:4 年,其中一期工程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二期工程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7、公司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情况: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已使用自有
资金投入 22,486.67 万元(以上金额未经审计)。
8、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项目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项目 指标 备注
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20.19%
财务净现值(税后/万元) 18,995.00
投资回收期(动态,税后/年) 8.1 含建设期
年均税后利润(万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