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潍坊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名称、金额及期限:使用 5,000.00 万元购买期限为 91 天的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编号:CC37210329001);使用5,000.00 万元购买期限为 153 天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编号:CC37210329002)。
履行的审议程序: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
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5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1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855,63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770,9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华
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18 号)验证确认。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 预计收益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年化 金额(万 产品 收益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元) 期限 类型 关联
交易
兴业银行 银 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 5,000.00 1.50%或 18.70或 91 天 保 本 否
潍坊分行 结 构 融人民币结构性 3.50%或 43.63或 浮 动
性 存 存款产品 3.66% 45.62 收 益
款 型
兴业银行 银 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 5,000.00 1.50%或 31.44或 153 保 本 否
潍坊分行 结 构 融人民币结构性 3.50%或 73.36或 天 浮 动
性 存 存款产品 3.66% 76.71 收 益
款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风险可 控。本次委托理财所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 用途。公司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理财购买计划时,并将该账户的理财本金 及收益返回募集资金专户后,及时注销该专用结算账户。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 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代码:CC37210329001)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
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
挂钩标的 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 www.sge.com.cn。
上海金上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
“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
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
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本金与收益支付 银行向客户提供本金完全保障。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
分,其中浮动收益与观察标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
产品期限 91 天(开始于产品起始日(含)结束于产品到期日(不含))
起息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到期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计息天数 91 天
认购金额 5,000.00 万元
合同日期 2021 年 3 月 30 日
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代码:CC37210329002)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
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
挂钩标的 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 www.sge.com.cn。
上海金上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
“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
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
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本金与收益支付 银行向客户提供本金完全保障。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
分,其中浮动收益与观察标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
产品期限 153 天(开始于产品起始日(含)结束于产品到期日(不含))
起息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到期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
计息天数 153 天
认购金额 5,000.00 万元
合同日期 2021 年 3 月 30 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浮动收益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波动变化情况挂钩。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条件。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6)(经办行:潍坊分行)。上述各银行为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45,453,633.51 2,260,622,904.85
负债总额 516,285,326.55 549,029,900.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9,168,306.96 1,711,593,004.22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729,769.21 223,707,819.13
注:上述 2019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机构审计,2020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982,230,376.14 元,本次委托理财
金额 100,000,000.0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0.18%。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