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常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7,000.00 万元(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1105020119000750601 购买 3,00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1105020119000750202 购买 4,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0 年第 203 期 B 款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
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5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
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1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855,63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770,9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华
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18 号)验证确认。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
行股份有限 银行结构 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
公司常州分 性存款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7,000.00 1.05%-3.40% 18.12-58.68
行 -专户型2020年第203
期B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90天 保本浮动 - - - 否
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0 年第 203 期 B 款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代码 20ZH203B
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
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3 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
挂钩标的 数,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则该日指标采用
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
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本金与收益支付 本金于产品到期日到账,收益最晚将于产品到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
账。
产品期限 90 天(开始于产品起始日(含)结束于产品到期日(不含))
起息日 2020 年 12 月 1 日
到期日 2021 年 3 月 1 日
计息天数 90 天
认购金额 7,000.00 万元
合同日期 2020 年 12 月 1 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部分纳入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条件。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98)(经办行:常州分行)。工商银行为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45,453,633.51 2,260,622,904.85
负债总额 516,285,326.55 549,029,900.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9,168,306.96 1,711,593,004.22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729,769.21 223,707,819.13
注:上述 2019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机构审计,2020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982,230,376.14 元,本次委托理财
金额 70,000,000.0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7.1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公司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结构性存款 5,000.00 - - 5,000.00
2 银行结构性存款 3,000.00 - - 3,000.00
3 银行结构性存款 7,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