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8 证券简称:行动教育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2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807.86 万股的 2.2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建东路 58 弄 2 号 1005 室
主营业务:在教育管理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教育信息咨询(除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会务服务、礼仪服务、系统内职工培训;会务资料、工艺礼品(除金银)、文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营业收入 55,521.12 37,867.74 43,86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80.81 10,671.92 11,794.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032.57 10,119.69 11,131.3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21 1.69 1.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46 26.59 36.07
总资产 200,746.80 117,497.36 97,46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7,781.15 44,678.89 37,653.90
每股净资产(元/股) 12.78 7.06 5.95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践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2 赵颖 董事
3 李仙 董事、副总经理
4 杨林燕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苏涛永 独立董事
6 张晓荣 独立董事
7 李仲英 独立董事
8 包俊 监事会主席、监事
9 李宜 监事
10 沈斌 监事
11 黄强 副总经理
12 罗逸 副总经理
13 陈纪红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激励计
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262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807.86 万股的 2.22%。本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份额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61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必须与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本
激励计划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践先生的妹夫刁乾先生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三)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激励对象出现上述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取消其获授资格。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杨林燕 董事、副总经理、 65.00 24.81% 0.55%
董事会秘书
2 黄强 副总经理 15.00 5.72% 0.13%
3 罗逸 副总经理 5.00 1.91% 0.04%
4 陈纪红 财务总监 5.00 1.91% 0.04%
核心骨干员工(157 人) 172.00 65.65% 1.46%
合计 262.00 100.00% 2.22%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践先生的妹夫刁乾先生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六、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7.25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27.25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25.64 元;
2、本激励计划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27.24 元。
七、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行权安排和禁售期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股票期权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权日顺延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