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1
转债代码:110815 转债简称:九丰定 01
转债代码:110816 转债简称:九丰定 0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九丰定01”调整前转股价格为22.23元/股,“九丰定02”调
整前转股价格为24.66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九丰定01”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1.84元/股,“九丰定02”调
整后转股价格为24.27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6月5日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110815 九丰定 01 可转债转股复牌 2024/6/4 2024/6/5
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九丰定01”停止 转股,2024年6月5日(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九丰定01”将恢复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前身为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原全体股东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 100%股份,同时向特定 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 120,000 万元。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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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登记完毕,发行数量共 10,799,973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22.83 元/股,转债简称为“九丰定 01”,转债代
码为 110815。
2023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
证明》,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登记完毕,发行数量共
12,0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25.26 元/股,转债简称为“九丰定 02”,
转债代码为 110816。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及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在 2023 年半年度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合计分派现金红利 185,611,183.20 元)的基础上,2023 年年度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相关数据测算,预计
分派现金红利 248,842,932.80 元),则 2023 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预计 434,454,116.00 元(含税),占 2023 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3.27%。
在实施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后为 620,950,620 股,以此计算累计将派发现金红利248,380,248.0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5 日。
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392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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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重组报告书与上市公告书相关约定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D 为本次权益分派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公司“九丰定01”调整前转股价格为22.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22.23元/股-0.3924元/股≈21.84元/股;“九丰定02”调整前转股价格为24.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24.66元/股-0.3924元/股≈24.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5日(除权(息)日)起生效。
四、停止及恢复转股时间
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九丰定01”停止转股,2024年6月5日(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九丰定01”将恢复转股。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不涉及“九丰定02”停止转股事宜。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