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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0 月 23 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实施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