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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 2022-03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及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占 2021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8.71%。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12 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 三) 授权额度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占 2021 年末经审计的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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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8.71%。
( 四) 授权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授权自有资金
理财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前次授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 五)委托理财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12
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
品等。
(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
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
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
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3,975.22 774,4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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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272,677.70 181,929.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12,360.50 573,820.01
2022 年 1-3 月
(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
(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804.57 8,950.8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授权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为 5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2.59%。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另外,公
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
步增加公司收益。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规定, 公司委托理财
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或“ 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
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或“财务费用” 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
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委托理财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委托理财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12 个月内) 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
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委托理财受托方,选择资产规模大、
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
如评估发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
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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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投资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61,000.00 61,000.00 52.65 0.00
2 资产信托计划 5,000.00 0.00 0.00 5,000.00
合计 66,000.00 61,000.00 52.65 5,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5,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6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0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45,000.00
总理财额度 50,000.00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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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