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3,334,862.10 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2020 年
半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变更为
16,000 万股,拟以总股本 16,000 万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800万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以 8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