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4 元(含税)。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937,317.44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47,928,803.48 元,总股本为 17,920 万股。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综合考虑 2024年第三季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4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428,800 元(含税),约占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0.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 2024 年第三季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