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2,859,286.78 元;2022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331,892.06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10,433,189.21 元,其余部分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7,038,844.32 元,2022 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347,224,941.89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3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8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2,240,000 元(含税),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当年净利润的 41.0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
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 2022 年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