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福建金森、三钢闽光、鹭燕医药、狄耐克、罗普特、龙高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郭毅辉,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鹭燕医药、安正时尚、龙高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杨吻玉,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龙高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林灵慧, 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厦门国贸、亚厦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毅辉、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吻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灵慧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共 80 万元(含税),其中: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 60 万元(含税);2022 年度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含
税)。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1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执业人员素质较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