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因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 警示有关情形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0019号
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因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
有关情形预审计情况的专项
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0019号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对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太和水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编制和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太和水公司的责任。
太和水公司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太和水公司作出的2025年度的业绩预告,预计 2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太和水公司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己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尚不能确定太和水公司业绩预告中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以及太和水公司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由于太和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太和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顾旭芬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
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
01
特殊普通合伙
47470417
鲁财会协字[1999]160号
199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