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太
和水”)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2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
针对《决定书》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及时召集管理层、相关部门对《决定书》中涉及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2023 年 7 月至 8 月,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详细梳理了抚州市梦湖及凤岗河水生
态治理项目的立项、投标、实施情况,认真核对相关文件、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
草拟了初步的整改计划,并于 2023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监局责令改
正措施整改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拟对公司 2018 年和相关年度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截至本报告提交日,公司的整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现将相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决定书》中的相关整改要求、保证整改工作效率,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统筹开展本次整改工作。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担任小组成员,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协调本次整改工作。
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
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和公司的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2017 年至 2018 年,你公司承做抚州市梦湖及凤岗河水生
态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抚州项目”),于 2017、2018 年陆续确认抚州项目全部收入。经查,抚州项目部分水域未完成最终治理,你公司存在虚增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你公司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执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已于 2024 年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和追溯调整,对 2018 年至 2022 年的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了更正,并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至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00Z0037 号)。
2、公司将持续完善并强化财务管理,主要包括财务日常核算、结账以及报表编制等流程,针对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财务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同时,拟通过管理系统将公司的关键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单据、财务数据及时归集完备,进一步提升业财一体化程度,做到业务端、财务端数据相匹配,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3、组织公司财务人员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等相关内容。公司将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机构组织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培训,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专业技能。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税政策、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其中着重对常用会计准则及监管文件进行深入解读,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公司将对财务核算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核查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4、公司财务部将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紧密联系,对业务活动实质做到充分
了解,切实提高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委员会职责,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从而提升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
5、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合规建设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持续跟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不断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严格落实责任到岗制,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提升财务信息及内控管理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
整改时间:已完成,今后将持续规范执行
(二)相关要求:你公司应强化依法合规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整改措施:
1、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积极参与由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举办的关于证券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相关业务培训,与同行业优秀企业交流学习,不断加强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将不定期聘请外部顾问、行业专家为公司开展信息披露、财务会计、内控合规等专项培训。
2、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建立并完善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提高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理解的同时,进一步厘清财务、内控、业务的信息传递路径;及时开展关于公司内部信息传递报送流程的培训,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报送标准、报告时点、报告程序等事项,强化信息的交流沟通,更好地规范日常信息披露工作。
3、对于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复核机制,提高公司未来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对于财务、非财务信息披露文件,分别设置专职人员,做到一人编制一人复核,交叉检验后再由董事会秘书或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对于定期报告等需跨单位协作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会成立专门小组,制定编制及披露方案,形成联动机制,在公司内部明确原则、具体要求、注意事项及相关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时间:持续规范,长期有效
三、公司整改总结和持续整改计划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和上海证监局悉心指导,公司深刻认识到在信息披露与财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次现场检查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