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5081 沪市 太和水


首页 公告 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崇仁县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一期)PPP项目的公告

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崇仁县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一期)PPP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8

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崇仁县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一期)PPP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崇仁县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一期)
                      PPP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崇仁县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一期)PPP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的投标,近日公司收到招标人崇仁县许坊乡人民政府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标人。现将中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一期)PPP 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

  (三)合作期限:合作期限 20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7 年。

  (四)服务要求:崇仁县人民政府授权崇仁县许坊乡人民政府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经崇仁县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将与社会资本签订PPP 项目合同,项目公司应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负责项目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并拥有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项目所有权归政府方所有。运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五)项目概算:本项目动态总投资 25,543.03 万元,其中工程费 18,204.1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129.28 万元,预备费 1,786.68 万元,建设期利息1,422.90 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经政府部门审计的财务决算金额为准。

  (六)中标价:综合回报率:5.85%;运营回报率:5.88%;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10%。

  (七)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贴,需要政府方在运营期
按绩效支付缺口部分。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项目顺利进行,将对公司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在 PPP 领域进一步积累项目经验,提升 PPP 业务市场竞争力。由于项目期限较长,本项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由于目前招标人尚未与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因此本项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金额、履约条款等内容均以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签订的合同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