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2月2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8),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
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拟于2024年2月20日起6个
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
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1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增持主体合计增持股份514,100股,增持金额304.34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增持主体将按照增持计划进行增持,并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增持进展如下:
一、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购买金 购买金 增持前 合计增 增持金 增持后累 占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额下限 额上限 持股数 持股数 额(万 计持股数 总股本
(万 (万 (股) (股) 元) (股) 比例
元) 元) (%)
张慧鹏 副董事长、总 100 200 975,000 83,400 47.89 1,058,400 0.5000
董事 裁
章友 独立董事 15 30 / 23,600 15.45 23,600 0.0111
杨波 董事 20 40 / 12,000 7.60 12,000 0.0057
李宗辉 监事 15 30 325,000 10,000 6.50 335,000 0.1582
监事 孔令华 监事 5 10 / 8,300 5.09 8,300 0.0039
王竞毅 监事 10 20 / 11,600 6.65 11,600 0.0055
田颖 监事 5 10 / 8,500 5.05 8,500 0.0040
高级 黄君 副总裁 60 120 845,000 70,400 40.02 915,400 0.4324
管理 邢磊 副总裁 25 50 754,000 46,000 27.49 800,000 0.3779
人员 赵胜军 副总裁 40 80 650,000 15,000 8.64 665,000 0.3141
李宝军 副总裁 15 30 / 19,000 11.02 19,000 0.0090
购买金 购买金 增持前 合计增 增持金 增持后累 占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额下限 额上限 持股数 持股数 额(万 计持股数 总股本
(万 (万 (股) (股) 元) (股) 比例
元) 元) (%)
许珊 副总裁 10 20 / 8,500 4.90 8,500 0.0040
闵颖 副总裁 10 20 / 10,000 5.99 10,000 0.0047
郎翠霞 财务总监 5 10 / 8,500 4.88 8,500 0.0040
邓印田 经营总经理 15 30 770,000 34,800 20.80 804,800 0.3802
杜莹 专项任务组副 5 10 525,200 17,100 9.95 542300 0.2562
总经理
雷霄 战略投资副总 30 60 / 34,400 21.6 34,400 0.0162
裁
李杰 产业运营副总 10 20 / 17,500 10.05 17,500 0.0083
裁
胡永超 投资发展中心 10 20 / 5,200 2.96 5,200 0.0025
总经理
核心 王延良 工程管理中心 5 10 / 9,100 5.49 9,100 0.0043
管理 总经理
人员 蔡静 设计院景观院 5 10 / 5,200 3.04 5,200 0.0025
院长
柯彬 高级商务经理 5 10 / 5,200 3.01 5,200 0.0025
白鑫 经营总监 5 10 / 8,900 5.14 8,900 0.0042
冯晚立 高级法务经理 5 10 / 1,700 0.98 1,700 0.0008
张海红 人力资源总监 5 10 / 7,900 4.69 7,900 0.0037
王书杰 证券事务经理 5 10 / 9,100 5.43 9,100 0.0043
郝钰 董事长助理 5 10 / 8,300 5.07 8,300 0.0039
侯叶美 财务中心总经 5 10 / 6,000 3.45 6,000 0.0028
理
李彦敏 高级资金经理 5 10 / 8,900 5.51 8,900 0.0042
合计 514,100 304.34
二、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
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
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