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就 2023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71.111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13 元,共计募集资金 61,595.9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50.00 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5,615.00 万元,前期已预付 26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5,980.9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099.6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881.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881.30
截至 2021 年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402
利息收入净额 B2
2021 年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5,872.19
利息收入净额 C2 35.36
截至 2021 年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6,274.19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36
2022 年发生额 项目投入 E1 19,092.72
利息收入净额 E2 151.79
截至 2022 年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F1=D1+E1 45,366.91
利息收入净额 F2=D2+E2 187.15
2023 年 1-6 月份发生额 项目投入 G1 966.99
利息收入净额 G2 3.53
截至 2023 年 6 月底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H1=F1+G1 46,333.91
利息收入净额 H2=F2+G2 190.69
应结余募集资金 I=A-H1+H2 6,738.0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J 1,738.08
差异 K=G-H 5,000.00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6,738.08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1,738.08 万元差异系公司因
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 5,000
万元(0529 户 2,000 万元、6898 户 2,000 万元和 7314 户 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证发〔2023〕3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陆续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20000018301500049720529 266.7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277000001051458 15,805.9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030122000327314 3,146,062.68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025100000006898 9,052,717.72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8025100000007641 5,165,976.80
支行
合 计 17,380,829.8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战略和管理提升项目将为实现“以智慧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使命,进行智慧科技、产业运营业务的战略咨询规划,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带动现有业务的发展;进行内控与供应链的改革创新咨询,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持续增长的经营目标。因无法区分、量化战略和管理能力提升对效
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系为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培养现有研发人员并引进国际专家合作,吸引行业国内外的优秀研发人才及国际合作的方式,形成科技成果创新,使公司核心产品契合市场长期需求,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保证公司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相关技术的先进性,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凸显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因无法区分、量化研发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信息化建设项目能提高公司在每个环节中的运营效率,使公司能在行业中取得竞争优势,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有助于减少运营成本,为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因无法区分、量化信息化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说明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881.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7.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333.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