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538,916,749.17 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 507,973,750 股,目前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640,2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将在本次利润分配前完成,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507,333,500 股。以总股本 507,333,500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733,35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8.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