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2 号)核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2 元,募集资金总额711,42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60,353,018.88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0)第 510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45,284,597.70 元,其中 2023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 49,586,765.35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4,295,985.00 元。
项目名称 金额(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87,416,771.63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49,586,765.35
手续费 5,813.1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4,504,464.75
加:银行存款利息 976,256.57
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4,295,985.00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以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余额(元)
号
基于中国制造
浙江天正电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275 2025 方 向的
1 低压电器产能 27,496,898.92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 6409605066
扩建项目
浙江天正电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3282229
2 200555591 智能型低压电 237,061.48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
器产品扩产建
浙江天正智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3282229 设项目
3 200888851 5,041,849.02
电器有限公司 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
浙江天正电气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5013100081 研发中心建设
4 5290702 项目 1,520,175.58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合 计 34,295,985.00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主要系尚未支付的按合同约定分阶段付款的款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586,765.3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5,284,597.7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闲置募集
资金 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天正智
能)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天正电
气)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中国制造 2025 方向的低压电器产能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4,203.66 万元、4,688.95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18,892.61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
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扩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11,557.84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 11,557.84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天正电气公
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正电气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