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
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67,856.22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9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2,077.20 万元。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3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中兴
华 2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明,自 2008 年从事审计工作,具备 14 年审计
服务经验。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有丰富的上市企业的审计实践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叔坤,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多次参与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年报审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注册会计师,从 2012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8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
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及时沟通,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审计程序、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从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做出了评价,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八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中兴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在 2022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符合公司的长远
利益。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