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0,100.00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34.4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3.6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65.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6.4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电气”、“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20 年 8 月 7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苏吕工业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天乐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及元器件、家用电器、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高低压开关柜、仪器仪表、电源设备变频器、起动器、电表箱、电涌保护器、计量器具、变压器、智能仪表、消防电气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高低压元器件、多功能采集器、电能补偿产品的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成套配电柜的生产、销售、
维修及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配电系统及信息技术平台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电气机械及器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建筑及电气工程安装,电线电缆、汽动元件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高天乐,董事王勇、祝兴兵、周光辉、黄岳池、黄宏彬,独立董事王桦、李长宝、郑晶晶。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呼君,监事杜楠,职工监事赵银丹。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7 人,分别是:总经理高天乐,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勇,董事会秘书周光辉,副总经理祝兴兵、方初富、葛世伟、赵天威。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2,200,775,191.79 2,103,098,768.64 2,142,459,72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15,822,997.72 138,467,049.06 103,494,381.11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74,893,800.00 130,761,500.00 108,068,200.00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83,595,893.16 86,111,377.26 210,610,752.45
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27,165,855.91 611,342,858.19 472,875,809.13
资产
总资产 2,061,362,314.60 1,861,500,816.22 1,812,832,199.53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0.42 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0.42 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53 0.40 0.33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01 25.54 23.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24.32 24.12 24.54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100.00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34.4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3.6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65.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6.4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70 人,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人数 3,392 人的比例为 5.01%。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天正电气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比例
王勇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15.00 3.75% 0.04%
负责人
赵天威 副总经理 8.00 2.00% 0.02%
葛世伟 副总经理 8.00 2.00% 0.02%
周光辉 董事、董事会秘书 7.00 1.75% 0.02%
方初富 副总经理 6.00 1.50% 0.01%
核心骨干人员(共 165 人) 290.40 72.60% 0.72%
预留 65.60 16.40% 0.16%
合计 400.00 100.00% 1.00%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17 元。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6.68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7.17 元。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公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