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德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联德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5.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5,400,000元,扣除承销费 45,070,000 元以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9,100,455.5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61,229,544.43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对联德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天健验[2021]7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联
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按照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度机械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59,606.50 57,594.86
2 年新增34,800 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 12,688.40 7,688.40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20,839.69
合计 112,294.90 86,122.95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02,373.44 108,857.60
总负债 17,973.47 15,281.13
净资产 184,399.98 93,576.47
项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2.93 14,908.18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48,479.18 万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92.8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
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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