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澳弘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35,731,000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8.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51,376,13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91,782,710.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全部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1,376,130.00
减:承销及保荐费 43,471,698.11
减:支付发行费用 16,121,721.5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591,782,710.34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2,961,211.95
项目 金额(元)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1,209,067.9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90,030,566.31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560,000,0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030,566.31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常
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项使用的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 1098200000006006 260,000,000.0 340,479.38 活期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519902184510102 280,266,710.3 28,071,478.35 活期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3205016284360960505 51,516,000.00 1,618,608.58 活期
8
合 计 591,782,710.3 30,030,566.31
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2,961,211.95 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
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5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
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
财产品共计 5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年化 是否构成关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收益金额 收益类型
收益率 联交易
东海证券股 券商理财产 保本固定
收益凭证 5,000 4.15% 51.73 否
份有限公司 品 收益型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产 1.56%/3.6 72.32/169.2/ 保本浮动
结构性存款 18,000 否
常州新北支 品 5%/4.704% 218.06 收益型
行
银行理财产 1.56%- 保本浮动
结构性存款 5,000 39.22-159.38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