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共计 35,731,000 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8.23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1,376,13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43,471,698.1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07,904,431.89 元,已由国金证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分别汇入:①江苏江南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账号为 1098200000006006 的募集资金专户
260,000,000.00 元 ; ②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新 北 支 行 账 号 为
519902184510102 的募集资金专户 296,388,431.89 元;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为 32050162843609605058 的募集资金专户 51,516,000.00元。在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21,721.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782,710.34 元。
截止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651,376,130.00
减:承销及保荐费 43,471,698.1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607,904,431.89
减:支付发行费用 16,121,721.55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961,211.95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1,209,067.9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590,030,566.31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56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及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①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银行开设账号为109820000000600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15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②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银行开设账号为51990218451010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15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③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银行开设账号为3205016284360960505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15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国金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通知保荐机构。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1098200000006006 260,000,000.00 340,479.38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9902184510102 280,266,710.34 28,071,478.35 活期
常州新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62843609605058 51,516,000.00 1,618,608.58 活期
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合 计 591,782,710.34 30,030,566.3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4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产品类型及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购买金额 赎回金额 剩余本金 预期年收 是否到期 本期收益
益率(%)
招商银行 固定利率型/大额存单 2020/11/11 随时支取 50,000,000.00 --- 50,000,000.00 3.65 否 ---
(产品代码:CMBC20191539)
招商银行 固定利率型/大额存单 2020/11/11 随时支取 20,000,000.00 --- 20,000,000.00 4.18 否 ---
(产品代码:CMBC20182963)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1.56/
招商银行 (产品代码:NNJ00099) 2020/11/20 2021/02/22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3.65/ 否 ---
4.704
保本浮动收益型 / 结 构 性
江南银行 存 款 ( 产 品 代 码 : 2020/11/25 2021/05/25 50,000,000.00 --- 50,000,000.00 1.56-6.34 否 ---
JR1901DA20095)
保本浮动收益型 / 结 构 性
江南银行 存 款 ( 产 品 代 码 : 2020/11/25 2021/05/25 50,000,000.00 --- 50,000,000.00 1.56-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