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0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0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6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46,136,5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069,464.8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05,067,035.2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0,466,981.1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4,600,054.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8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7,460.01
项目投入 B1 20,055.37
利息收入净额 B2 588.37
截至期初累计发 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 B3 43.62
生额 益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B4 28,90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 B5 16,800.00
还
项目投入 C1 6,240.79
利息收入净额 C2 317.59
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 C3
本期发生额 益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C4 6,60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 C5 16,700.00
还
项目投入 D1=B1+C1 26,296.16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05.96
截至期末累计发 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 D3=B3+C3 43.62
生额 益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35,50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 D5=B5+C5 33,500.00
还
E=A-
应结余募集资金 D1+D2+D3- 20,113.43
D4+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0,167.58
差异[注] G=E-F -54.14
注: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公开发行股票手续费423,538.21元,尚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另有117,924.53元股票发型手续费尚未支付,合计541,462.74元,以上数据若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9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贝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安护电力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探博士电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咸亨电气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浙江万疆兴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有 1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 1202020329800357030 301,033.27
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 3301040160024487749 2,378,410.0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 3301040160024511894 1,918,376.7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 3301040160024483466 2,212,055.7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 19015701040030724 2,279,328.50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571919892310802 4,824,826.5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571919892610818 2,812,136.3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571919898910608 2,785,980.5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571914037110518 46,054,331.9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356970100100105271 5,845.5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 8110801013302244468 135,762,681.71[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 8110801013302244761 340,743.37
合计 201,675,750.33
[注]根据《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黔 0402 民初 2081
号),因公司及及第三人合同纠纷一案,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根据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该账户资金 440,733.20 元,除被冻结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
2.2023 年度公司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销情况说明
本期公司募投项目“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目”终止,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杭州
633146287
限公司杭州分行 分行 633146287 账户余额 219.61 元按规定转出
后,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注销。
本期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项目”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
633137315
限公司杭州分行 行杭州分行 633137315 余额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