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3-054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咸亨科技大厦 11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6,397,7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9.74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来兴先生主持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叶兴波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俞航杰先生、阮萍女士、冯正浩先生、林化夷先生、财务总监邹权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王来兴先生
1.01 为公司第三届董 286,397,704 100.000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夏剑剑先生
1.02 为公司第三届董 286,397,704 100.000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俞航杰先生
1.03 为公司第三届董 286,397,704 100.000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林化夷先生
1.04 为公司第三届董 286,397,704 100.000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宋平先生为
1.05 公司第三届董事 286,397,704 100.0000 是
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潘亚岚女士
2.01 为公司第三届董 286,397,704 100.0000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张建华先生
2.02 为公司第三届董 286,397,704 100.0000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新先生为
2.03 公司第三届董事 286,397,704 100.0000 是
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李明亮先生
3.01 为公司第三届监 286,397,704 100.0000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选举蒋冰先生为
3.02 公司第三届监事 286,397,704 100.0000 是
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选举王来兴先 163,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1.01 生为公司第三 00 0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夏剑剑先 163,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1.02 生为公司第三 00 0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俞航杰先 163,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1.03 生为公司第三 00 0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林化夷先 163,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1.04 生为公司第三 00 0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宋平先生 163,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1.05 为公司第三届 00 0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潘亚岚女 163,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2.01 士为公司第三 00 0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张建华先 163,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 生为公司第三 00 0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王新先生 163,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2.03 为公司第三届 00 0
董事会独立董
事
选举李明亮先 163,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3.01 生为公司第三 00 0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选举蒋冰先生 163,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3.02 为公司第三届 00 0
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文翔先生、刘靓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