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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55 沪市 迎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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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5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5

60505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5、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7,857.82            131,553.01


        负债总额                  68,830.94              65,605.61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9,026.88              65,947.40

        货币资金                    6,282.64              12,678.06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9.59              13,775.87

        营业收入                  29,970.17              90,382.70

  2、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 202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通过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1、《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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