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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28 沪市 世茂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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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能源: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鉴于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由同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开展,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李立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选举,同意选举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立峰(主任委员)、沃健、吴引引

  审计委员会:沃健(主任委员)、吴引引、李春华

  提名委员会:吴引引(主任委员)、沃健、李立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沃健(主任委员)、吴引引、胡爱华

  以上主任委员及委员任期与其所任董事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立峰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建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建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符合交易所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条件,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楼灿苗、卢飞挺、马春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
—004)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胡爱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4)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