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28 公司简称:世茂能源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48,000,000 .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世茂能源 60502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吴建刚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电话 0574-62087887
电子信箱 wujiangang@shimaoenergy.com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D44 电力、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行业,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热电联产”(分类编码:D4412)。
党的十八大以来,电力行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能源革命的战略部署,锚定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持续加快发展和低碳转型升级,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用电需求提供了坚强的电力保障。2021 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新时代能源电力发展指明了科学方向,也为全球电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1、电力行业及绿色电力发展情况
2022 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我国能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能源行业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
(1)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情况
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 1.2 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带动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 12 亿
千瓦。2022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 1.2 亿千瓦,达到 1.25 亿千瓦,连续三年突破
1 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 1.52 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其中风电新增 3763 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 8741 万千瓦、生
物质发电新增 334 万千瓦、常规水电新增 1507 万千瓦、抽水蓄能新增 880 万千瓦。
截至 2022 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 12 亿千瓦,达到 12.13 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
47.3%,较 2021 年提高 2.5 个百分点。其中,风电 3.65 亿千瓦、太阳能发电 3.93 亿千瓦、生物质
发电 0.41 亿千瓦、常规水电 3.68 亿千瓦、抽水蓄能 0.45 亿千瓦。
(2)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在电力消费侧,研究构建推动“双碳”的市场化机制,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
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2022 年 1 月 1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
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 号)。 该意见将“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单列于“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项下,指出应引导有需求的用户直接购买绿色电力,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证的核发和交易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通过出售绿证,发电企业可以获得独立于可再生能源电能量价值的额外绿色环境收益,有利于调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二是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可再生能源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装机规模不断提升,拓展绿证核发和交易范围,从用户侧推动绿色电力的生产和消费,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水平消纳利用。三是有利于引领绿色消费。目前,一些有环保意识的跨国企业已作出 100%使用绿色电力的承诺,部分国家也对进出口贸易商品的绿色电力消费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以购买绿证的方式,证明绿色电力消费,也是国际通行的体现环保贡献的重要途径。目前,我们正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明确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通用性和主导性,拓展绿证核发范围,推广绿证绿电交易,引导绿色电力消费,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全社会更好消费绿色电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2022 年,全年核发绿证 2060 万个,对应电量 206 亿千瓦时,较 2021 年增长 135%;交易数量达
到 969 万个,对应电量 96.9 亿千瓦时,较 2021 年增长 15.8 倍。截至 2022 年底,全国累计核发
绿证约 5954 万个,累计交易数量 1031 万个,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2、热电联产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提出了“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的中长期目标,在全球都在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氛围下,近期能源的合理利用被多次写入国家相关政策当中。热电联产作为一种仍在大力推进的清洁能源发电、供热方式,同样受到国家重视。
(1)热电联产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指利用锅炉产生的蒸汽对外供热,同时在供热过程中利用汽轮发电机产生电能的生产方式,是热能与电能的联合高效生产。热电联产一般采用“以热定电”的原则,主要目标为满足所在区域热负荷的需要,并根据热负荷的需要制定最佳运行方案并同时进行发电。一般而言,热电联产企业主要焚烧原材料为燃煤,此外还包括燃气等其他化石能源。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国家鼓励对工业、生活废弃物如垃圾、污泥、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进行综合循环利用。2017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依托当地热负荷,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建制镇提供民用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
(2)热电联产行业发展状况
热电联产是优化能源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称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在园区发展方面,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 2025 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同时,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因此,我国正不断鼓励热电联产行业向集中化、绿色化发展,以更高效地利用能源,并减少污染。
3、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发展情况
2022 年,垃圾发电项目的新增产能保持平稳,当年新增开标垃圾发电项目 65 个,与 2021 年
相比基本持平;但是,千吨级以上项目占全年新增项目的比例从 2020 年的超过 40%降为 12.31%,项目逐步向我国中西部地区、县城下沉。垃圾处理费连续四年上升,一方面受国补退坡影响,新建垃圾发电厂在与地方政府谈判时倾向于提高垃圾处理费,另一方面由于环保监管趋严,企业成本增加,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恢复良性竞争。
(1)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形式。其中填埋和堆肥是中国长期以来最主要的两类处理方式,虽然处理成本和技术难度相对较低,但不能很好的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并会带来一定污染,垃圾再利用的比例很低,资源浪费严重。相较于卫生填埋、堆肥等处理方式,垃圾焚烧具有处理效率高、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垃圾经焚烧处理后仅产生少量的炉渣和飞灰,其中炉渣经过处理后还可用于制砖等其他用途,此外,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用于发电或供热,将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因此,垃圾焚烧
是目前较为实用,发展前景较大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应环境保护和能源利用的双重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供热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青睐和垃圾处理的首选方式。
(2)垃圾焚烧处理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城市人口逐年增加,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对垃圾的处理需求将持续旺盛。在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保持较快增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体来说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以焚烧处理为主,根据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 2025 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65%左右。”随着政府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建设,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的未来发展空间较大。应环境保护和能源利用的双重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供热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青睐和垃圾处理的首选方式。
(3)垃圾焚烧趋向热电联产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已经成为较为成熟的产业,大部分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一般采用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的模式。2017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并指出我国目前垃圾焚烧供热发展还处在初期,产业体系不健全,政策支持不够,应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垃圾焚烧供热产业化发展,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构建区域清洁供热体系,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建制镇提供民用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十三五”时期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形成一批示范项目。随着国家逐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