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不触及收购要约,不会使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自 2022年 7月 11日至 2023年 5月 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童建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416,202 股,占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0%。
2023年 5月 18日,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童建国的通知,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童建
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416,202 股,占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0%,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名称 童建国
信息披露 通讯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 893 号
义务人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 7 月 11 日至 2023年 5月 18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权益变动 (%)
明细 集中竞价 2022年 7 月 11 日至 人民币 5,416,202 2.00
2023年 5 月 18日 普通股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目前 持股数量 占公司目前
(股) 总股本比例 (股) 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 119,377,500 44.08 119,377,500 44.08
童建国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0 0.00 5,416,202 2.00
件流通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 有限售条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件流通股 24,205,000 8.94 24,205,000 8.94
童利民、童嘉成、童乐
合计 143,582,500 53.02 148,998,702 55.02
注:上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3年 5月 17日公司总股本 270,808,969股为
基数,由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111007)正处于转股期,且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尚在自主行权过程中,公告日公司股本情况可能发生变化。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已实施完毕的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童建国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7 月 11 日起
12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
自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期间,童建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920,20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2%,累计增持金额约为15,539.17万元。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正在履行的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童建国先生
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 12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童建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496,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8%,累计增持金额约为1,894.8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三)童建国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