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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20 沪市 永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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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 4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22.55%。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300,365,453.1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171,486.89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8,878,513.19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2,887,851.3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7,867,971.99元,减去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67,437,748.5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16,420,885.36元,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828,343,237.24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要,为回报股东,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3日,公司总股本270,802,3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700,584.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2.55%。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4月3日,公司总股本270,802,33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79,123,272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覆盖萤石资源、氢氟酸、甲烷氯化物、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是我国氟化工行业中产业链较完整的企业之一。氟化工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工艺壁垒高、产品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准入门槛高等特点,在项目建设、设备投入、市场开拓、技术改进以及安全环保等各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基加利修正案”正式对我国生效的大背景下,环保型、低碳化的新一代制冷剂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空间,公司是国内重要的氟碳化学品和含氟高分子材料供应商之一,需要紧抓市场机遇,在现有氟化工产业链基础上,继续强链、延链、补链,优化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加快推进子公司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其他储备项目的落地建设,实现公司长远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363.62万元,同比增长27.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17.15万元,同比增长8.03%。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发展阶段,公司需要在项目建设、研发创新、市场拓展等多方面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未来产业规划的顺利推进。

  (三)公司现金分红水平比例低于30%的原因


  鉴于公司正处于项目建设集中、业务规模扩张的快速发展期。目前邵武永和生产基地项目及扩建项目、包头永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等重要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2022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2.55%,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充实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划与实际资金需求、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方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产业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给股东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
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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