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和股份”)就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72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2,023,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702,5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320,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07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1 年 7 月 6 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430,663,1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坐扣的保荐及承销费) 12,342,500.00
2021 年 7 月 6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8,320,600.00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68,195,285.53
减: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 251,455,072.33
减: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0.00
加: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 110,000,000.00
加: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存款利息收入,并减银行手续费等 1,329,757.86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已完成募集资金专
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于 2021 年 7 月上市前即已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结合管理需要,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
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系在邵武永和金塘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实施,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邵武永和及保
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
全部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819.5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190 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査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累计使用的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利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
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开展募投
项目,且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832.0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45.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832.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进度(%)(4)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入金额
变更(如有) 总额 (1) (2) (3)=(2)-(1) =(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邵武永和新型
环保制冷剂及
项目按计划正
含氟聚合物等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