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5020 股票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24.26%。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 278,155,138.98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 278,002,762.25 元 。 2021 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4,421,326.48 元,按照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1,442,132.65 元后,剩余102,979,193.83 元可用于分配,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264,888,778.16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67,867,971.9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采用股票股利分
配方式,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69,750,994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7,437,748.5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4.26%。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8,002,762.2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67,867,971.99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
红利总额为 67,437,748.5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6%,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覆盖萤石资源、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是我国氟化工行业中产业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氟化工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工艺壁垒高、产品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准入门槛高等特点,在项目建设、设备投入、市场开拓、技术改进以及安全环保等各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二) 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随着新能源、光伏、5G 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氟化工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给公司带来了难得的市场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公司目前处快速发展阶段,需要紧抓市场机遇,在现有氟化工产业链基础上,继续强链、延链、补链,优化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加快推进邵武永和、内蒙永和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其他储备项目的落地建设,实现公司长远发展。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9,862.01 万元,同比增长 48.51%;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800.28 万元,同比增长 173.12%。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发展阶段,公司需要在项目建设、研发创新、市场拓展等多方面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未来产业规划的顺利推进。
(四)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系 2021 年新上市公司,正处于项目建设集中、业务规模扩张的快速发展期。目前邵武永和生产基地项目、扩建项目等重要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2021 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4.26%,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充实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划与实际资金需求、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方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产业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给股东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