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72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2,023,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702,5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320,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6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7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中心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1、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