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玲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畑畑女士、沈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吴畑畑女士:1988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前身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行政科副科长、宁波长华长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行政企管科科长。现任公司监事、宁波长华长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
吴畑畑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畑畑女士持有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 万元出资,占出资比例 0.28%;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7.64%。吴畑畑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沈洪先生:1981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前身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网络管理专员,现任公司信息中心运维负责人。
沈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沈洪先生直接持有1 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长华集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沈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