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关于选
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张永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张永芳女士将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张永芳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永芳女士:1990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前身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行政专员、董事长秘书、综合管理科科长、总经办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综合管理科科长、总经办副主任。
张永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永芳女士持有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 万元出资,占出资比例 0.28%;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7.64%。张永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