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2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受托方 委托理财金额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
(万元) 期限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182天
(产品代码:EGH23006DT)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182天
(产品代码:EGH23006UT)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 年 3 月 22 日,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中,资金分期进行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
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
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1,806,35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67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759,999,198.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26,232.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972,966.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8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收益 结构 参考 预计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金额 产品 收益 化安 年化 收益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期限 类型 排 收益 (如 关联
率 有) 交易
浙 商 银 行
浙商银 银行 单 位 结 构 1.60%或 保本
行股份 理财 性存款(产 4,000 2.60%或 - 182 浮动 - - - 否
有限公 产品 品 代 码 : 3.00% 天 收益
司 EGH23006D (年化)
T)
浙 商 银 行
浙商银 银行 单 位 结 构 1.60%或 保本
行股份 理财 性存款(产 4,000 2.60%或 - 182 浮动 - - - 否
有限公 产品 品 代 码 : 3.00% 天 收益
司 EGH23006U (年化)
T)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本次委托理财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及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本次
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GH23006DT)
产品名称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GH23006DT)
挂钩标的 黄金(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的市场交易价格)
认购本金 人民币 4,000 万元
浙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按照挂钩
本金及收益 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预期到期利率:1.60%或
2.60%或 3.00%(年化)。
产品期限 182 天,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本产品到期日(不含)。
认购日期 2023 年 4 月 11 日
产品起息日 2023 年 4 月 14 日
产品到期日 2023 年 10 月 13 日
本产品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
提前终止和提前终 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之情形时,浙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
止日 该产品。如浙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的,则以浙商银行宣布的该
产品提前终止日期为提前终止日。
兑付安排 本产品于清算期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2、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GH23006UT)
产品名称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GH23006UT)
挂钩标的 黄金(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的市场交易价格)
认购本金 人民币 4,000 万元
浙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按照挂钩
本金及收益 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预期到期利率:1.60%或
2.60%或 3.00%(年化)。
产品期限 182 天,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本产品到期日(不含)。
认购日期 2023 年 4 月 11 日
产品起息日 2023 年 4 月 14 日
产品到期日 2023 年 10 月 13 日
本产品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
提前终止和提前终
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之情形时,浙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
止日
该产品。如浙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的,则以浙商银行宣布的该
产品提前终止日期为提前终止日。
兑付安排 本产品于清算期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二)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