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和 2021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于 2021 年5 月 31 日与东吴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长城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东吴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东吴证券将承接长城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章龙平先生和柳以文先生(简历见附件)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长城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持续
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章龙平先生: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律师,10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曾担任红塔证券(6012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宝丽迪(30090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上声电子(68853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红塔证券(601236)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东方电热(300217)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吴通控股(300292)2013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参与江苏吴中(600200)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九州通(600998)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快意电梯(00277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科林电气(60305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柳以文先生: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7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曾担任宝丽迪(30090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参与快意电梯(00277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红塔证券(6012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明志科技(68835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江苏吴中(600200)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众生药业(002317)非公开发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