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4-04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伊泰能
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能源”或“甲方”)、上海伊泰申浦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申浦”或“丙方”)三方协商,三方同意在原合同中
调整 2024 年合同数量及合计数量,其他内容按照原合同履行,并拟签订《补充
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本公告是对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拟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的公告》《关于拟
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与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
披露的临 2022-051、临 2022-055 号公告)。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4-004 号、2024-004 号公告)。前述签订的两份协议
统称“原合同”。
近日,经各方友好协商,三方同意在原合同中调整 2024 年合同数量及合计
数量,调整后 2024 年合同数量由原 200 万吨变更为 300 万吨,其他内容按照原
合同履行,并拟签订《补充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补充协议的对方当事人情况
项 目 甲 方 丙 方
公司名称 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741、745、747 号 1 楼 10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 1155 号
注册地址
室 518 室
法定代表人 隋景虎 隋景虎
营业期限 2012-07-23 至 2032-07-22 2023-12-11 至 2053-12-10
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咨询、技术服务,煤炭批发经营(凭《煤炭经 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营资格证》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
经营范围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销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离岸贸易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伊泰能源和伊泰申浦均是由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伊泰集团”)的实际
公司简况 控制子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以铁路运输、煤制油为产业延伸,以
房地产开发、生态修复及有机农业等非煤产业为互补的大型现代化企业。
截至 2023 年 12 月资产总额 24.95 亿元,资产 截至 2023 年 12 月资产总额 0.59 亿元,新设
财务指标 净额3.75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219.04亿元, 公司暂无其他具体经营数据。(以上数据经审
净利润 6.58 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计)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协议》(合同编号:2023-YTYX-BLXH-ZJ-04-2024B1)第二条
“合同数量”中“2024 年数量”变更为 300 万吨,合计数量相应调整。
(二)本协议仅对 2024 年合同数量及合计数量进行调整,其他内容按照原
合同履行。
(三)本协议经三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
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如本补充协议顺利履行,有利于公司提高优质原材料的储备,将会对
公司 2024 年年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补充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补充协议是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 2024 年合同数量及合计数量,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有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