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11 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元(含税)。(详见2023-004、2023-021、2023-029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杭州热电 60501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佳 徐佳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
1单元 幢1单元
电话 0571-88190017 0571-88190017
电子信箱 Hzrdjt@hzrdjt.com Hzrdjt@hzrdjt.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中的“热电联产”(分类代码:D4412)。
(一)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基于发电与供热的能源阶梯利用系统,通过电力生产同时输出热力用于供暖或工业用汽。和常规发电机组相比,热电联产具有更高的能源转换效率。因此,热电联产是蒸汽循环能量利用效率较高的形式,采用节能型热电联产技术,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有效节约能源,提高我国燃料利用率,实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改进新的燃烧技术,锅炉和汽轮机组向更高参数的方向迈进发展,以及不断满足实现更洁净的排放要求,即向清洁化、高效化、数智化的方向发展。热电联产的发展与国家大的经济环境有关,在国家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形势下,热电联产行业将保持总体向好的趋势。
(二)行业主要政策及影响
国家发改委 2023 年底最新发布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将“采用背压
(抽背)型燃煤热电联产”,列为鼓励类产业。
近年来,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淘汰供热供汽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为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代区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
3 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批发:煤炭;服务: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粉煤灰综合利用;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为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提高采购效率,公司主要以集中采购的方式向煤炭供应商采购。公司对多家大型煤炭供应商的供货实力、价格、信誉、服务等进行了考察、洽谈、比较,经决策程序后,公司与选择确定的煤炭供应商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天然气采购
天然气是燃气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确保用气供应的稳定,公司下属燃气热电企业上海金联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供应合同,每月按实际用量结算。
(3)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宁海热力、舟山热力采购蒸汽纳入自建供热管网后向园区工业用户供应。宁海热力、舟山热力分别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按照园区用户的计划需求量提交采购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用热客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根据各用热客户申报的用热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热电企业主要通过燃烧煤炭、天然气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后的蒸汽(自用除外)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
3、销售模式
(1)电力销售模式
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
电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
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
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结算。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
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光伏所在企业使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2)蒸汽销售模式
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管
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按照煤(气)热价格联动机制,并依据生产经营
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3)煤炭贸易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
①公司与参股公司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负责采购煤炭并运输到厂,经参股公司验收入库
后实现销售;
②公司与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销售。
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3,792,255,207.67 3,986,638,869.20 -4.88 3,917,600,289.0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2,183,106,942.72 2,035,783,199.60 7.24 1,895,824,600.00
产
营业收入 3,289,587,395.26 3,629,115,706.49 -9.36 3,182,629,526.4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211,339,743.12 212,042,178.54 -0.33 233,469,956.76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200,994,119.06 163,352,316.63 23.04 188,044,445.05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447,314,116.67 395,023,535.92 13.24 193,956,694.24
额
加权平均净资 10.04 10.82 减少0.78个百分点 13.49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53 0.53 0 0.6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53 0.53 0 0.61
(元/股)
4.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775,725,235.25 744,692,889.33 763,558,308.03 1,005,610,96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795,735.55 65,211,305.29 54,871,570.08 49,461,13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8,410,634.04 61,249,899.27 51,675,099.33 49,658,48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07,901.30 237,504,805.54 102,721,128.75 91,380,281.0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股东情况
5.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