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 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1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 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417,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5,151,1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22,265,9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05,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060,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060,900.0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0.00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57,735,873.37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 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19,320.00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项目。2023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 3,806,013.1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336,282.26 元。
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7,417,000.00
减:发行费用 43,356,1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04,060,900.00
减: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项目金额 4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6,624,562.53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70,685,462.53
减:本年度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8,155,193.37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3,806,013.10
等于: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16,336,282.26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116,336,282.2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分别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分别与浙江安吉天子
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
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042101040026193 募集资金 72,934,519.96
司杭州玉泉支行[注] 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 3301040160017931315 募集资金 31,404,902.20
车城支行 专户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 201000334710210 募集资金 11,996,860.10
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 专户
合 计 116,336,282.26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城西支行的二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和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
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
丽热电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己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丽水杭丽”)。受经济环境下行以及项目所在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实
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政策影响,丽水杭丽下游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基于谨慎
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
尚未实施该项目。
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丽水杭丽供热负荷增
长未达预期,该项目当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需暂缓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园区
招商引资动态以及现有热用户增产扩能需求,根据市场环境以及自身实际状况适
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 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及杭州联
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账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据存款余额 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期末余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杭州银行湖 存款 单位协定存 3,140.49 不适用 不适用
墅支行 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期限 类型 收益率 (如有) 联交易
按日计息按 保本保证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季结息 收益型
[注]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2.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 期末余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杭州联合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存款 单位协定 1,199.69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安吉绿色支 存款
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联交易
按日计息按季结 保本保证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息 收益型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