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0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10 万股,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0万元变更为 40,01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10
万股。同时,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
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条款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
名称
章程(草案) 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
法》、《证券法》和其他有 司法》、《证券法》和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杭州市国资委简复 公司经杭州市国资委简
〔2018〕第 18 号文批准,由 复〔2018〕第 18 号文批
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整体 准,由杭州热电集团有
第二条
变更,并由杭州热电集团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
限公司全体股东依约共同作 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 全体股东依约共同作为
式设立。 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
公司依法在浙江省杭州市市 方式设立。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公司依法在浙江省市场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代码: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91330100253930310D。 会信用代码:
91330100253930310D。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公司于【】年【】月【】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国证监会”)批准,首
第三条 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币普通股 4,010 万股,
股,于【】年【】月【】日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万元 40,010 万元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
第十一条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10
第二十二条
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第二百〇五
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
条
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杭州 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 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
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
准。 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准。
第二百〇九 本章程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
条 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