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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1〕0165 号
关于对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豪悦护理;A
股证券代码:605009;
李志彪,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曹凤姣,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1 年 10 月 13 日,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豪悦护理或公司)披露子公司投资期货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告称,鉴于公司前期新建厂房,钢材等原料需求较大,为间接对
冲相关材料价格,公司管理层进行焦煤、焦炭的期货套期保值操作。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称,公司未严格
按照其制定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办法》 相关规定, 以套期保值、
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而进行期货投资。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
披露公告称,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已将所持的全部期货合约进
行主动性平仓,2021 年累计开展期货投资 15,310 万元,占 2020 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 5.49%, 累计亏损 4,583.35 万元,占 2020 年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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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的 7.61%。
另经查明,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办法》规定,公
司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公司实际
开展的期货投资不符合上述制度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此外,因上述投资期货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87 号),且
认定公司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评价措施防控期货投资
的风险。
综上,公司实际从事焦炭、焦煤等商品期货投资,不符合公司
关于期货套期保值、规避防范风险等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影响了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2.5
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志彪 (任期 2017 年 9 月
26 日至今)作为公司负责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及日常经营管
理的具体负责人,并行使公司金融衍生品工作小组最终决策权,时
任董事会秘书曹凤姣(任期 2017 年 9 月 26 日至今)作为信息披露
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均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
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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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
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志
彪、时任董事会秘书曹凤姣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
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