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1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4,982,969.44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
利润 195,489,870.6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12,267,032.38 元。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经
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合计 4.34亿元,
而且公司尚需根据市场情况推进年产 60 万吨可降解塑料项目的后续建设,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支出额度较大。同时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原油价格高涨等因素的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多变。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使用,降低融
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
一致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