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止 2020 年 12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核准,公司以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4,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84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7,443,773.58 元后,实际收到出资款人民币 457,396,226.42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25,122.2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5,471,104.19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止,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84,840,000.00 元,扣
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7,443,773.58 元后余款人民币 457,396,226.42 元已汇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3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0.12.31
余额
宁波长鸿高分子 交通银行股份
科技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宁波 332006293013000190262 90,000,000.00 175,210.78
司 北仑支行[注
1]
宁波长鸿高分子 宁波银行股份
科技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百丈 53020122000468287 40,000,000.00 101,863.54
司 支行
宁波长鸿高分子 上海浦发银行
科技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94050078801500000676 180,000,000.00 56,749,374.01
司 宁波西门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宁波长鸿高分子 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 宁波经济技术 39202001040016622 70,000,000.00 174,375.11
司 开发区支行[注
2]
宁波长鸿高分子 中国银行股份
科技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北仑 350678338722 77,396,226.42 77,820,838.76
司 分行
合计 457,396,226.42[注 3] 135,021,662.20
注 1:本公司本期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业务转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北仑支行,银行账户未发生变更。
注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系总分行关系,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注 3:初始存放金额人民币 457,396,226.42 元为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27,443,773.58 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1,925,122.23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序号 项 目 承诺募集资 实际募集资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金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2 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
1 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 11,000.00 11,000.00 -
改项目
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 募集资金投资
2 造项目二期 33,547.11 - 33,547.11 项目尚未投资
完毕
合计 44,547.11 11,000.00 33,547.11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2 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和“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39 号),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金额 11,000.00 万元。
5、闲置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
本型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
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使用 产品成立 产品到期 实际到期 2020 年 12
协议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日 日 日 月 31 日投
资金额
上海浦发银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 保本浮动收 2020 年 10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4 月
股份有限公司 20JG8996 期人民 11,000.00 益型 月 19 日 19 日 19 日 11,000.00
宁波西门支行 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动收 2020 年 10 2021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
有限公司宁波 构性存款 130 天 9,000.00 益型 月 23 日 2 日 2 日 9,000.00
北仑支行 (黄金挂钩看涨)
合 计 20,000.00 20,000.0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
效益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2 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于 2019 年 10
月投产,因此仅比较 2020 年度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的差异,2020 年度实际效益超过承诺效
益 4,889.67 万元,原因主要系 SBS 实际产量比预计产量增加 24.57%,销售单价比预计单价
下降 15.65%。
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项目,总投资 43,549 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
资 33,547.11 万元,自有资金计划投资 10,001.8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为 2020 年 8 月,
公司根据项目资金需求,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2020 年末之前未用